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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常平律师——版权保护和商标注册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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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常平律师——版权保护和商标注册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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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权保护和商标注册有什么关系1、版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关系如下:(1)关联性,版权与著作权均为知识产权,受相关法律保护;(2)区别性,版权自动产生,且作用于已经完成的作品,而商标专用权需要注册取得,且作用于商标标识;(3)其他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百2十3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6十2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2、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