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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聋哑人离婚是怎样规定的——东莞常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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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聋哑人离婚是怎样规定的——东莞常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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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聋哑人离婚是怎样规定的1、《民法典》没有单独对聋哑人离婚作出规定,聋哑人离婚与正常人离婚程序是1样的。聋哑人与其配偶协议离婚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零79条,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2、精神病人离婚政策有哪些精神病人离婚政策如下:1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1方;不如实告知的,另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