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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私下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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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私下签订的协议

* 来源 : * 作者 : 东莞常平律师

夫妻私下签订的协议

1、夫妻私下签订的协议有效。只要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且夫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签订协议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该私下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2、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关于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有效的,但是在一方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协议的效力问题就要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判断效力了,财产协议是为了夫妻双方更好地处理离婚事件而签订的协议,因此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要避免一些没有法律效力的约定。